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的通知_文件发布
南洪学支部【2010】31号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泉教综【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中共洪濑中心小学支部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洪濑中心小学教育工会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南洪学支部【2010】31号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开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泉教综【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中共洪濑中心小学支部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洪濑中心小学教育工会
二O一O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