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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_文件发布

 南洪学支部【201025

 

 各小学: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德育工作,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教师节前,表彰一批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中心校所属小学公办教师,连续二年或累计四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贡献。

2.有开拓进取精神,在班级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在德育工作中做出成绩,能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所带班级班风好,学习风气浓,学生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3.能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能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专心从教,全面关心爱护学生,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4.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与科任教师关系密切,在师生中有一定威信。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家长印象好。

下列情况不得参评:

1.搞有偿补习补课,向学生乱收费,为学生销售、订购教辅用书、课外读物等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失师德风范者。

三、评选名额:

每所小学10个班级评选一名,不足10个班级四舍五入。1014个班级评选2名。1520个班级评选3名,21个班级以上评选4名。

四、评选办法:

由学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按文件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并召开学校行政、工会、德育领导组成员会议决定,同时对参评对象进行公示。

参评对象每人填写“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一份,75日前送中心校办公室。

附:

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doc

中共洪濑中心小学支部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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