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_文件发布
南洪学支部【2010】25号
各小学: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德育工作,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做了大量的工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教师节前,表彰一批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中心校所属小学公办教师,连续二年或累计四年以上从事班主任工作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贡献。
2.有开拓进取精神,在班级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在德育工作中做出成绩,能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所带班级班风好,学习风气浓,学生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3.能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能严格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专心从教,全面关心爱护学生,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4.作风正派,谦虚谨慎,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与科任教师关系密切,在师生中有一定威信。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家长印象好。
下列情况不得参评:
1.搞有偿补习补课,向学生乱收费,为学生销售、订购教辅用书、课外读物等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失师德风范者。
三、评选名额:
每所小学10个班级评选一名,不足10个班级四舍五入。10—14个班级评选2名。15—20个班级评选3名,21个班级以上评选4名。
四、评选办法:
由学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按文件评选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并召开学校行政、工会、德育领导组成员会议决定,同时对参评对象进行公示。
参评对象每人填写“洪濑中心小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一份,7月5日前送中心校办公室。
中共洪濑中心小学支部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