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南安市教育局转发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通知_文件发布
南洪学【2010】59号
各小学、民办幼儿园:
现将南安市教育局转发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构筑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的通知》(南教执【2010】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小学、民办幼儿园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落实责任,努力提高学校“四个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学校自救能力,创设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