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教育学院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举办函授学历教育教学班的通知》的通知_紧急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闽教院招[2010] 001号文件《福建教育学院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举办函授学历教育教学班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校积极宣传,动员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学习,并指定专人负责报考工作,请将预报名表汇总后,于6月21日前送交镇中心校,并用电子文档方式上报(邮箱:86682484@163.com)。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