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民办幼儿园:
现将南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加强学期初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 南教政[2010]5号.doc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