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为认真落实市有关教职工绩效工资文件精神,做好绩效工资等级评定等工作,请各单位将上半年教职工绩效工资评定结果报送中心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09年7月11日前送中心校总务处;
二、报送内容:
小学绩效工资评定情况表
姓名
登记
金额(月)
签名
备注
备注栏填写不合格等级原因。
三、注意事项:
公示材料一份连同表格一起报送,各校两份材料均要加盖公章。
南安市洪濑中心小学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