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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孩子说“不”!_教研论文
 

                请允许孩子说“不”!

    在学校教育中,老师常把顺从听话的学生认为是好学生;在家庭教育中,  父母把乖孩子看作是好孩子,这在我国是由来以久的。殊不知其导致的后果是令人痛心的。把一个天真烂漫活泼可爱的小天使,驯服成听话的小绵羊,这难道是我们想要的教育结果吗?
   去年《中国青年报》有则报道,说的是山东青岛市市南区举办的“暑期教导主任培训班”上的事,该区教体委向所有教导主任公布了“市南区小学生义务、权利”。其中“权利”包括: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有权能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这“四有权利”使学生知道遇到问题“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鼓励学生说“不”,这对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极有帮助的。因为要说出“不”的原因,孩子能不开动脑筋去认真思考吗?这样做无疑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规范了他们的行为,什么该说,怎么说,什么该做,怎么做,心中就有了一把尺子,真正的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精神。
   学校鼓励学生说“不”,学生回到家中亦是如此,父母要为孩子营造家庭民主氛围。虽不像学校给学生“四有权利”的规定,但在家里要让孩子敢在父母面前发表意见,敢于提出质疑,对不良倾向孩子敢说“不”,敢于抗争。虽然有人认为现在的孩子不得了,甚至要造大人的反了。其实,这有什么可指责的呢?大人有过失,父母有违法行为,孩子当然有权利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譬如某些家长不让自己有正常的人际交往,又如某些家长虐待孩子,把孩子当成自己手中的私有财物般,任意揉捏,难道还不允许学生通过正规的渠道,为自己讨个说法吗?孩子想要有起码的权利,维护做人的尊严,这是无可非议的。
   无论学校,还是家庭、社会,都有责任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民主法制的生存发展空间,对周围事物要鼓励学生说“不”。孩子能提出异议是好事,起码是孩子自己的看法,那种唯命是从的“小绵羊”式的学生时代,应被新世纪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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