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濑学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区(学校)效能建设的通知》的通知_文件发布
各小学、幼儿园:
现为了进一步加强学区(学校)的效能建设,保证学区(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市教育局下达了南教综[2002]33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区(学校)效能建设的通知》,为了确保市教育局通知中的要求能在我学区及各小学、幼儿园得以贯彻落实,学区特提出如下要求,希贯彻、执行:
1.学区机关人员及各小学、园行政必须认真学习市教育局的文件,对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必须牢记在心,作为本单位及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决策依据及行动指南。
2.文件必须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必须补阅签文件,以示负责。
3.各单位必须对照文件进行一番自查,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要求办事。
4.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行政人员及各位教师工作职责,杜绝互相推诿扯皮及工作职责空白点的现象。
5.各单位一把手应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本单位对文件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应立即给予纠正或作出处理,严把源头,防微杜渐。
6.贯彻文件精神要与加强师德教育,强化学校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校相结合,努力构建本单位良好的运行机制,各单位领导要大胆负责,善于“挑刺”奖惩分明,从维护事业,对党对人民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愿望出发,依法履行职责,决不姑息迁就。
南安市洪濑学区
2002年11月26日
抄送:市教育局、镇教委、镇分管领导、市教育局挂钩领导,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