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民主评议行风自评工作的通知_文件发布
各小学、幼儿园:
为了做好民主评议行风总结评比阶段的工作,根据南安市教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要求,各小学(园)应按照《洪濑学区2001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五个阶段内容,对有关的资料、图片进行认真收集整档,同时根据印发的《洪濑学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自评表》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于4月5日前将自评表、总结送学区。
附:《洪濑学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自评表》
洪濑学区
2002年3月27日
洪濑学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自评表
|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 | 检评 |
| 领导到位 | 10 | 学校领导亲自抓,亲自研究解决行风建设重大问题 | ||
| 机构健全 | 10 |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工作正常运行(书面材料、会议记录、图片) | ||
| 工作方案 | 10 |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联系教育实际 | ||
| 群众参与 | 10 | 本系统教职工对行风评议工作认识到位,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 | ||
| 宣传报道 | 10 | 通过多渠道宣传行风评议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 ||
| 监督检查 | 20 | 聘请行风评议代表,认真开展工作, 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收费、师德、师风、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 ||
| 整改情况 | 20 | 对行风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及时反馈,针对问题建立和完善制度 | ||
| 总结推广 | 10 | 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材料,表彰先进,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