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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洪濑学区机关勤政建设的若干意见_经验总结

  为改进我学区机关的工作作风,提高依法依章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提高学区工作质量,努力创设团结、务实、高效、创新、廉洁、勤政的管理机构,根据南安市教委1998年12月28日召开的“南安市小学学区勤政工作会议”及南教1998年第225号文件“关于加强学区机关勤政建设的通知”精神,并参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南政1998年第1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学区勤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学区机关必须明确自己是市教委及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负责管理所在乡镇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的机构,努力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科教兴国、科教兴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尽自己的职责。
    2.学区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本学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富有特色和创造性的工作。

3.学区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廉洁高效,开拓进取,依法办事,当好公仆。

4.学区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刻苦学习专业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办事质量。每位同志要认真按我学区1998年第1号通知《关于学区人员工作职责及责任目标要求》的规定,明确各人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坚决实行岗位责任制。5.学区工作人员要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伟大抗洪精神,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积极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面任务。要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挖掘自身潜力,广开思路,改革创新,大胆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开创自己职能范围的工作新局面。

6.学区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要面向基层,心系基层,为第一线的同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各项规章制度

㈠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1.学区党务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支委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必要时召开各党小组长参加的支委扩大会进行研究、部署,然后将任务分解到个人或单位具体执行。

2.学区行政日常工作由学区机关每周的办公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并根据各人职责范围进行合理分工,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学区行政事务中某些事项如需提交有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的集体讨论、研究,即应及时召开会议,交付讨论、研究。

3.学区评优评先工作由学区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按上级文件要求集体研究、处理。

4.学区职称评聘工作按职评文件要求,组建推荐小组,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并聘请群众监督员列席,增大工作透明度。

5.学校干部的选拔、推荐,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支部具体负责,正校级干部由学区正付书记、学区校长配合乡镇研究、选拔,并通报支委会议。付校级及中层干部由支委会配合乡镇研究选拔。

6.学区人事工作由学区正付书记、学区校长配合乡镇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㈡考勤考绩制度

1.学区机关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要坚持机关人员每月签到制度。(会议或下乡、出差等应通知办公室代签)

2.学区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挥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自觉加班工作。

3.学区机关工作人员每学期末必须对自己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对新学期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提出意见。每学期末学区机关召开评议会议,讨论评价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㈢财务管理及接待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好业务,按章理财,依法理财,做到日清月结,帐务规范。

2.学区日常办公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尽量节省开支,职能部门需开支500元以上的,应在办公会上提出原因、项目、数额,经研究后方可列支。学区机关开支数额三千元以上的,应在办公例会上研究决定。

3.学区机关财产应一一登记造册。

4.接待来宾费用,应报学区办公室,按来访人员级别、人数安排用膳,切忌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㈣收文、发文制度

1.凡来文均应由办公室人员分门别类登记签盖。

2.凡来文均由办公室人员送呈学区党政主要领导阅签。

3.学区领导阅签后,将任务批示有关单位或人员执行,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学区领导反馈完成、执行情况。

4.凡来文需部分人员或学区机关人员传阅的,阅文人员应抓紧传阅并在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

5.文件阅后或任务完成后,文件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收存。(必要时可复印给经办人)

6.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存工作,确保文件不遗失。

7.学区发文要登记、编号。具体程序为: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拟文后,交付学区主要领导签发,方可交由电脑室打印。重要的决定、通知等发文,应经过办公例会集体审稿、研究。

8.学区发文给各小学或其它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应抓紧发送,确保文件准时送达,并杜绝误送、迟送现象。

㈤值班、内务制度

1.学区机关建设值班制度。夜间电话值班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节假日值班轮流值日(星期天除外)。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不擅离职守,并认真做好来访、来电的登记、处理工作。

2.学区机关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塑造自身良好形象,衣着穿戴整洁大方,仪表端庄,精神风貌良好,为广大教师起示范作用,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举止文雅,文明礼貌。

3.严禁在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做有影响工作的活动。

4.学区的内务管理每日两名同志负责,负责打扫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花草树木、开水供应,以及下班后检查门窗、用电等安全情况。

㈥下乡制度

学区人员要自觉执行原定挂钩小学、幼儿园制度,坚持深入第一线,调查、了解情况,关心基层工作疾苦,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书记、校长每学期下到各小学、幼儿园二次,其他工作人员至少每校一次。属自己的挂钩校应达三次以上。学区将建立学区机关人员下乡记载表,期末进行检查。

㈦学习及民主作风建设制度

1.学区机关人员要经常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以个人自学为主,学区每周结合办公例会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

2.学区支委会、学区机关工作人员每半年分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3.每年召开一次各小学(园)校、园长评议学区人员会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三至五年。教代会可以对学区机关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注:

1.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旅行。

2.本意见为试行草案,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加予修订完善的由学区办公例会研究提出。

3.本文规定内容如与上级要求不符,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共洪濑学区支部

                                                                       洪  濑  学  区

                                                                   1998年12月30日

 

抄报:市教委、镇分管领导。

发:学区机关工作人员、各小学、幼儿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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