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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路小学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和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_学校动态

玉路小学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和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

 

为了更好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工作氛围,3月份在我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紧密结合南综治委[2006]6号、南教综[2006]63号文件精神,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地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热情,全面推进“平安校园”活动,为我校创造良好教学的治安环境

二、为加强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开展安全教育日和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专人负责,加强指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进行。

三、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和加强综治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的主要精神及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

2、宣传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市委骆国清书记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努力从解决重点治安问题、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加强治安防控、预防的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4、宣传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大大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5、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南安”、“平安洪濑”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声势大、气氛浓的创建平安活动氛围。

6、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禁赌等法律法规的常识,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一场大型法治教育活动。向师生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大局和加强综治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的主要精神等法律知识,增强综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2、请综治副校长为我校上一次法制课,并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张贴标语横幅上墙、宣传材料上栏,广泛宣传中央《意见》和《福建省综治纲要》。当前,结合预防禽流感和森林防火,特别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和《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是3月27日(星期一),今年的宣传教育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根据我校的实际,决定三月份最后一周定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在“教育周”内围绕主题,确定学校安全教育周及今年安全教育的重点,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气氛,刷写一幅固定宣传标语,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举办一场安全知识教育讲座,观看一部安全教育片,出一期(校、班、队)墙报,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针对以往我市中小学生交通、游泳事故频发的态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预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设备和安全教育资料,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寓教于乐、贴近生活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增强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精心组织和部署开展一次面向学生的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的演练,进而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玉路小学

200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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