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路小学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我校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并把这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校今后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保证。根据南委教[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了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方案
1、学校充分利用早会对全校师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班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真正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和基本道德情感,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
2、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专题讲座、教师家访等途径,广泛宣传“八荣八耻”;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充分发挥关工委、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体系。
3、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在师德建设中突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加强青少年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发挥主渠道作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结合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推进,发挥课堂教学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要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在实践育人过程中彰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把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和基本的道德情感。
玉路小学
200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