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委办[2006]17号文,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构建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市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提高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解决校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洪濑第二中心小学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戴剑锋
副组长:戴彩霞、黄华丽
成 员:黄培霞、张德峰、陈伟强、黄清华、李丽蓉、姚梅英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黄华丽(兼)
成 员:张德峰、陈伟强、陈德察、黄霞治
三、适用范围:
师生在校工作、学习、集会、活动、休息等遇有突发情况,均适用本预案。
突发情况包括:火灾、地震、洪水、爆炸、传染性疾病、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雷击、停电等能够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事件。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并迅速报市教育局,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监控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2、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校领导对本学校的各项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严格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3、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
(1)、一般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校长立即组织有关应急资源,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同时请求镇党委、政府及公安、安办、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事发学校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性质、处理情况如实报告市教育局。
(2)、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事发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校长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现场动态与发展,并在2小时内传真续报事故详细情况与现场处置情况。教育工委、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处置。并按规定时限立即上报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必要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3)、特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确定为特大级的校园突发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要按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规定进行先期处置。接报后,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市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同镇党委、政府及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四、预防和应急措施:
1、对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和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①学校对师生要经常进行预防疾病、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的防病、安全意识;教育和坚决杜绝学生不在校外饮食摊点购买零食、就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②学校定期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每周五),定期对师生活动集中区域进行消毒,不留死角。
③发生流行病和传染性疾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汇报;要督促病患者去医院就诊,与其他同学或同志隔离,对未被感染人员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以防疫情蔓延。
2、对师生集会、参观等活动不安全事故的预防和事发后的应急措施:
①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不组织教师、学生集体参加与教学无关的集会、外出参观和游览活动;对师生进行个人出游要做出安全教育。
②在组织教师、学生外出进行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参观、考察活动时,严格执行书面申报制度,并将安全措施、安全预案交教育局,经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③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并立即与教育局、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妥善处理事故。
④事故处理后,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追究事故责任。
3、预防火灾、防汛、防爆、等重大事故和事发后的应急措施:
①消灭事故隐患。要经常对校内教学、生活设施等人员集中地方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坚决杜绝师生违章、违规使用电器的现象,杜绝火灾的发生。发生火灾时要有序疏散师生,及时拨打“119”电话,并按事故报告制度上报。
②加强门禁制度,闲杂人员不允许进校或家属区;做好实验室化学药品、消毒药品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4、预防楼梯、楼道拥挤等意外事故发生。
①在楼梯、楼道要有照明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要有上下楼梯分界线,要设置“靠右行”提示牌;教育学生学会礼让,养成靠右行的习惯。
②落实领导、教师带班、值班制度,学生在校时间必须有值班领导和教师管理、保护学生。
5、预防在校内对师生进行暴力伤害的事件。
①加强门禁制度的落实,闲杂人员不允许进入校园,经常对大门口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来客登记。对门卫要做好上岗前的资格审查工作。
②落实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学生在校时间必须有值班领导和教师管理,保护学生。
③无论是谁遇到伤害事件,要勇敢地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设法及时上报学校,不能容忍退缩,贻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否则,将追究其失职的责任。
五、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我校各处室层层签定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过错,认真、严肃地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决不包庇,姑息迁就。
20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