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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玉路小学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_学校动态

南安市玉路小学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提高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解决校园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根据南委办[2006]17号及南洪学〔2006〕12号文件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戴解成(校长)

副组长:张志新(教导)黄建金(总务)

  员:戴庭华、杨锦梅、苏婉玲、黄志玉

     黄晓阳、柯燕玲、黄槟萍、黄朝来、张亚三

二、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校园突发事件,所有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
(二)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及专用监控联系电话,及时发现校园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后,事发地学校应在第一时间或接报后15分钟内向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
(四)对传染病暴发和流行、非法组织政治活动等重大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五)任何人都有权向各级党政、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事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
漏报或不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三、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地震、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救;并根据火势蔓延情况,采取边组织扑救,边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洪濑镇玉路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若有房屋将倒塌或已倒塌,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疏散抢救。

3、在向中心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口或南洪公路等待引导消防车辆、110车辆或求援人员进入校园。

1)在消防车等求援人员到来之前,以学校安全教师应急小分队组织成员为主,其余教师配合义务参加扑救抢险活动。

2)消防车等求援人员到来之后,全体教师应配合做好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扑火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全体教师在事故发生中,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防震、防火、防空紧急疏散预案有秩序进行,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组织学生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灾。(各班主任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注意事项:

1)本类型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事故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事故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抢救,边报警。

4)组织师生逃生时应掌握方法(见演习预案)。

5)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及抢救工作。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教师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应马上报告校长或值日行政。

2、迅速与当地村卫生所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校长或值日行政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若严重者应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值日行政应马上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无关人员不允许到学校食堂。

5、校长或值日行政应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应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教师家属。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处理本类型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进入校园袭扰、行凶、行窃、斗欧、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告校长或值日行政。校长或值日行政接到报告后,应马上到现场组织教师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2、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及时报警110

3、为避免伤害进一步扩大,在制服过程中,应根据是否能制服住不法分子,采取灵活措施。若没有把握制服住不法分子,应仔细观察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并着重引导不法分子离开校园。若有把握制服住不法分子,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过程是应迅速关闭校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5、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记录有关与本案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事。

6、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如“非典”“流感”“甲肝”“或不明原因疾病”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值日行政,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在家长的陪同下去医院诊治,一经确认为是传染性流行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迅速如实报告洪濑中心校与洪濑镇人民政府。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五) 校园内失窃被盗案件

   (1) 接报后,学校领导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上级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向上级汇报,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请上级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报请上级研究,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填写《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事件发生后,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校长同意,未经同意,任何教职工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玉路小学

2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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